今天夏天北京暴雨频繁,再加上距离单位有段距离,家门口经常水漠到脚脖子,所以一个月一到两天迟到,也是无法控制的 但是单位现在要求迟到的人,直接扣100块钱,一天的工资才60块, 我想咨询一下,这样违反国家法律了么? 麻烦举出哪条法律法规,资本家们可不跟你讲人情!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工资,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即使需要扣除工资的,扣除后的标准也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贵单位的做法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疑问请打电话13466679878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7-20 15: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