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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我有权争取房子吗?

咨询者 : fa106686 - 山东     时间 : 2009-10-12 08:36:06    状态 : 已解决



2001年,我和老公结婚,他们家买的房子,确权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我们感情破裂,无法生活在一起,而且他不想要我们7岁的女儿,我同意抚养女儿,但请问我有权利要房子吗?还有,离婚后老公是不是得给女儿的抚养费,抚养费有标准吗,一直给到什么时候?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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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你们婚后购买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产权登记在你老公名下,则属于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没有你的份额。离婚后你老公仍应承担抚养子女的费用,具体标准根据当地居民教育生活水平确定,承担抚养费用至子女满18周岁,或者高中毕业。

2009-10-12 08: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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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子系他们家婚前所买,没有明确给您俩所买,写有您老公名字房产证登记日期也在您婚前的话,这套房子参与您双方分割的可能性比较小。 (2)您老公肯定得给抚养费,参照当地平均工资、个人收入及生活水平等情况给予。

2009-10-12 08:46:24

林勇柱   [福建]    13600929106

1、如果是婚前购买的,那就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由于产权为你丈夫的名字,视为你丈夫的父母明确赠与你的丈夫,还是算你丈夫的个人财产; 2、抚养费需支付,按你丈夫月收入的20—30%计算支付。

2009-10-12 09:13:58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你有权分割财产,房子等。2 。你女儿的抚育费他承担一半。3 抚养到年满18周岁。4 。抚育费的标准因情况而定,一般在250元左右。

2009-10-12 09:33:33

孟凡广   [山东]    13792148836

1、如果是婚前购买的,那就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由于产权为你丈夫的名字,视为你丈夫的父母明确赠与你的丈夫,还是算你丈夫的个人财产; 2、抚养费需支付,按你丈夫月收入的20—30%计算支付。

2009-10-12 10:37:21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您好: 如果房子在在婚前所买,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所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权要求分割。父母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男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判决。

2009-10-12 1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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