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95年动迁的时候分配的,一共分配了2套,现在一套的户主是我弟弟,一套的户主是我。 我弟弟的房子情况我不知道。我的房子是使用权房屋,我母亲现在住在里面。 房屋的蓝卡是我的名字。 我母亲的户口以及我的户口均不在这套房子里面。 因为我母亲年事以高,我弟弟想再拿我这套房子的一半,请问他拿的到吗?
既然动迁的时候,已经对房屋的归属作了分配,则房屋的权利人,就应当以房屋的实际居住人为准,居住人过世后,剩余的实际居住人继续享有该房子的权利,你弟弟已经动迁分得了房子,他无权来分你们的房子,除非你把使用权房子,买成产权房并且产权房上有你母亲的名字,则有可能他说他是继承人有权分割,但是你将原来的动迁协议,以及购房单和本户人员情况表提供给法院以后,法院应该会认定,该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就是动迁安置时候,分配在该房屋的人,而你弟弟已经安置在了其他房屋中,应当无权再来分割你们的房产。如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2011-07-21 09: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