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份,我驾车与一三轮摩托车相撞,将对方撞伤。 事后,被判负70%责任,伤者负30%责任 车辆入的全险 主要争议是: 伤者提供的医疗费用发票,条据, 其中有一部分被保险公司审核为 不合理用药 对于这一部分不合理用药 保险公司不赔偿 应不应该由我来承担赔偿?多谢!急盼回复!
与事故无关的不合理用药,保险公司不赔,你也不用赔!
2009-10-12 09:57:04
1 。你应该赔偿,比例是7.
2009-10-12 09:57:45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商业险理赔是在你向对方赔付后,才会理赔,你可以申请鉴定用药是否合理,确定后,可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不合理的费用。
2009-10-12 10:17:38
与交通事故损害无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拒绝赔偿
2009-10-12 10:38:48
你可以不理他,由法院判决。然后再以此找保险公司赔偿。
2009-10-19 17: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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