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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判决 我真的不服 我可以怎么办?

咨询者 : fa256124 - 重庆     时间 : 2011-07-21 11:39:31    状态 : 已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 ,前几个月,我爸爸去邻居家搬回邻居家卖给我们的水泥,当时女主人在家,给我爸爸开门后,告诉我爸爸水泥在一楼,闲聊几句后,我爸爸说要上楼看一下他们房子是怎么装饰的,女主人表示默认了,于是我爸爸上到三楼,可是谁知,我爸爸一踩到三楼的楼板就掉到了二楼,后来问及老板和在他家干活 木工才知,原来他们家在订楼板,那是木工刚好只是把木板放在上面,并没有定好,不知道的人踩上去就会跌倒,木工也说曾经给老板说了的 不要放人上楼,可是老板去并为制止,这些都有证词,并且事发后女主人也未将我爸爸送去医院。后来我妈妈赶到才将我爸爸送进医院,当晚就不治身亡。 邻居家一毛钱也没出,我越想越气,就将他们告上法庭,想讨个说法,我刚上大学,那是也不得不去上学,就全权委托了个律师,我对律师很放心,可是当律师告诉我结果时 ,我真的不服,想上诉,可那时已过5天的上诉期,我不知道律师是什么意思,感觉一点忙都没帮我们,反倒跟他们说话, 法院是这样判定的:原,被告双方作为邻居,我父亲去邻居家分够水泥的过程中,提出要去楼上看看被告正在维修的房屋,被告未加阻拦都在情理中,而我父亲知道被告家在装修房子,应当考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由于我父亲 疏忽大意,导致其死亡结果,我父亲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虽对我父亲的死亡无过错,也应按公 平责任原则分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给予一定的补偿,由于本案适用公平原则,故补偿范围不涉及精神损害,依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十日内补偿原告20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案3571的诉讼费,原告负担30000,被告负担517 各位叔叔阿姨,我看了这份判决真的 很生气,法院很明显处处都帮到被告,什么叫被告不加阻拦在情理中,而我父亲就应该考虑到安全隐患,房子的主人才对房子有管理权,难道他们真的没一点过错,我们医药费,丧葬费加起来都不止20000,原来我家的经济来源都是靠我爸爸一个人,现在我刚上大学,经济就更紧张了,我知道社会的现实,但总不能颠倒是非黑白吧,不过现在已过上诉期,我还有讨回公道的可能吗,希望好心的叔叔阿姨可以给点意见,帮帮我吧。现在的我真的很无助,都说法律是公道的,难道这就是公道嘛,也许这就是社会给我上的一课吧。有人劝我说算了,你力量太小了,你也太微不足道,的确,我承认,但我仍旧相信社会上还是好心人多,如果以后大学毕业了有能力了,我也会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实现自己的价值,无助的我寻求好心的的帮助指点。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不服可以上诉, 上诉不服可以申诉, 如需帮助,可拨打400-663-1764咨询热线, 或加入企业QQ800017164

2011-07-21 11:56:13

吴祖华   [北京]    13552552752

希望你能找到你身边的正义的律师帮你。

2011-07-21 13:00:10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作为被告对于自家房屋装修进展非常清楚,对于原告的请求有权拒绝或者提示原告,但被告未尽到此义务,故应法院按公平责任判决,于法于理不符。 2、已经过了上诉期的,应依法申诉,申诉不再缴纳诉讼费。

2011-07-21 13:02:45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如果上述判决书尚在上诉期,及时提起上诉,过了上诉期,可以考虑申请再审。

2011-07-21 14: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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