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租的店面门被小偷损坏,房东要求我修好还给他,现在我重新订做一个门给他安装上了,可是门的高度比原来的短了三公分左右,他要求我要做个一模一样的给他。我原来合同里面有这么一条“乙方(我)在租凭期间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其内部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请问我作为一个外地人该怎么办?这个属不属于管理不善?
你好!你是否有违约事由(管理不善的情形),若没有此前提,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要求或通知房东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或你进行维修,由房东支付费用。
2009-10-12 15: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