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集团子公司打工9年(2002-----2021年),(07年前)5年是托管,(07年后)接管,08,09年签啦2份合同各两份,但我没有合同(厂方收回)。没有交相关保险,我有上岗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和工资卡,工作服押金发票一张。到10年7月20号到另一子公司打工并签了一份3年合,我申请劳动仲裁厂方可以交纳9年的相关保险和一年付一 个月的工资,赔付我双倍工资吗,
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要求赔偿九年经济补偿金,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011-07-23 22: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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