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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误打了,怎么办??

咨询者 : fa106742 - 黑龙江     时间 : 2009-10-12 17:53:54    状态 : 已解决



我男朋友被人当成了小偷,被人殴打,经公安鉴定为轻伤,应得到那些赔偿呢?应维护那些权利呢?他是不是也损害了我男朋友的名誉权啊?麻烦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致害人应当赔偿你男朋友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护理费等,若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同时,致害人还应承担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不存在名誉权损害赔偿问题。 沈阳赵律师。

2009-10-12 17:58:59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公安机关要调查伤人者是否构成误伤,不能构成误伤则应追究伤人者的刑事责任;2、在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同时,若伤人者或其家属未予积极民事赔偿,你男友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赔偿请求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医嘱需要的话)、必要的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基于当时事件的影响,侵害了你男友的名誉)。

2009-10-12 18:16:31

张绍礼   [北京]    13910176640

你的朋友人身权和名誉权都受到了侵害,但目前法律规定涉及刑事案件精神损害不做审理,故此只能追究加害人的刑事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2009-10-12 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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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009-10-12 23: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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