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方于2010年1月初确定恋爱关系,2010年5月怀孕,于2010年6月11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登记结婚,2011年1月5日生育一男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吵闹,男方经常把不要孩子和离婚挂在嘴边,在我生完孩子不到3个月之内,被打两次。而且在我生完孩子刚刚两个月后(2011年2月11日),男方与我及家人发生争执,扬言要杀死女方全家,并从此采取三不政策“不理睬,不回应,不给生活费”我自己带孩子看病及打预防针。2011年7月19日晚两人发生口角,男方将家里的电器家具全砸了,把家里所有的棉被堆在房门前并淋上了食物油,扬言要把儿子从楼上扔出去,并且要放火烧死全家,原告选择了110报警,民警对被告长时间劝说无效,而且被告当着民警的面把电脑砸了,原告与2011年7月19日晚坐着警车搬出了与被告共同居住的房子。由于家里的电器家具都是我婚前置办的。另外男方的收入一直都是自己自由支配,很少为我及儿子付出。为了维护我及儿子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提出经济赔偿并保全自己的财产?
男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可以要求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对你的孩子,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07-22 10:38:14
对方的家庭暴力,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你抚养孩子,由对方支付工资的20%-30%的抚养费.详情与我电话沟通.
2011-07-22 10:50:52
你好! 1、建议你诉讼离婚,男方有家庭暴力,警方有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有证据证明家具电器是你婚前财产你有权要求男方索赔。 4、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你,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为男方月收入的20%--30%左右。 5、婚后男方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存款和婚后取得的财产。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7-22 11:08:22
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免费给您全面解答。如需法律帮助,本所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7-22 19: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