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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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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劳动实施认定问题。?

咨询者 : fa256623 - 四川     时间 : 2011-07-22 15:30:41    状态 : 已解决



在今年年初,我接到朋友电话,说他有一个水电工程前期施工出现问题,让我帮忙处理,工程剩余总价是44.5万,工程类容当时不是很清楚。看在朋友面上就接手了,在施工1月后他们才签了合同,合同类容包含了二装工程量。 我就告诉朋友说44.5万做不出来,可能会超支8万左右。后来朋友说他想办法,在施工过程中朋友的甲方让我们给他做了3万元左右的改造工程,属于口头合同。在6月份朋友说。那8万元钱,他没法处理,不能支付给我。就我就通知了他的甲方不在做此工程,前后我总共垫资8万,朋友那边也没有钱可能没法收回了,但是我在总甲方,想收回我改造的3万元工程款用于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甲方居然不人,说那3万元的改造费用要算到我朋友那边去,由于我朋友没有吧工程做完,所以要扣除,我也就收不到后期的3万元改造费用,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张德华   [辽宁]    13390505650

可以起诉。

2011-07-22 14: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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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建议委托律师起诉

2011-07-22 14:59:20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你们与甲方签订了合同的,甲方应向你们支付工程款,包括3万元左右的改造工程。 2、可以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用不高2000左右。

2011-07-22 16:18:35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

2011-07-23 13:06:35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根据情形和地方确定开支

2011-07-26 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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