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份以押一付六的方式与中介签订租房合同。但根据中介与房东的合同,中介应在9月份交给房东一部分房款,而直到现在这部分房款仍在拖欠。于是房东要求我们搬走。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利让我们搬走么? 据房东所说,其在被拖欠房款后与中介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规定“中介在一周之内还款,否则房东将房屋收回。”如果房东说的情况属实,房东有权利让我们搬走么? 又如果这家中介公司在这段时间内倒闭了呢?
你与中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东不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第三方没有约束力,除非第三方在合同中负有法定的义务、享受法定的权利。如果房东与中介方谈不妥,你又没有把房租交由房东,房东有权利让你限期搬出。
2009-10-13 13:20:06
在法律上来讲房东是无权赶你出门的,中介与房东之间以合同约定而合法取得房屋的处分权,并将房屋出租与你,这层法律后果当然及于房主
2009-10-13 13:32:17
你与中介签订的合同对房东不产生法律效力。
2009-10-13 13:40:58
你们签订的合同不能及于第三人,房东是有权利要求的。
2009-10-13 18: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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