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5月份,受单位领导委派,陪同上级领导下乡检查工作,自己骑摩托车下乡在前面带路,返回本单位住地途中不慎摔倒受伤,造成右锁骨骨折,我询问有关部门,他们说,新工伤条例出台后,这种情况不属工伤范围,请问我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所意外受伤,怎么就不能属工伤范围呢?单位住地只是我的临时居住地,并不是我真正的家,这怎么能说我是在回家途中所受的伤呢?我认为,我从单位住地出发到回到单位住地,中间的时间和地点,都应属我的工作时间和地点。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属工伤范围?
你是因为工作原因和在工作时间内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11-07-24 21:45:08
你好,建议你要求公司去申请工伤鉴定,若公司一个月之内不申请的话你可以去申请,在确定伤残等级后向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2011-07-26 09: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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