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某罐头厂做事,没有签订合同,厂里加工罐头,非常热,用的是大型工厂用落地扇,半个月前一天,因地面不平,我妈眼看身边一台风扇要倒下来,就用左手顺手一扶,结果左手中指指甲那一节打没有了,无名指骨折。现已过去四个多月,经过几次协商无果,打算让劳动局解决,厂方拒绝在申请仲裁书上盖公章。但是听劳动局的人员说如果老板不承认我妈是在他厂里受伤,而我们又找不到两名证人出具书面证明的话是不好办理的,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如果我找不到证人的话是不是劳动局就不予受理,也就意味着我妈妈拿不到一分赔偿了?我妈的工友还想在那个厂上班,叫她们出面当证人想必是不可能的,我有复印到一页工资明细,上面只有我妈和她那些工友的名字工资等,但没有财务啊经办人或者厂方公章什么的,我和对方协商争吵的时候还用手机录了一段音像,不知这些能否作为证据。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书”格式上需两名证人作证,但并不意味没有证人,别的证据就不行,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当时发生伤害的事实就可以认定工伤。2、音像证据的内容很重要。
2009-10-13 1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