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开车在人行道转头时与一辆驶入机动车道的电动车相撞,之后去医院检查,从头到脚全部检查没有问题,检查费用全部为我方话费共两千余元,请问我们双方都应该负什么责任?
你是机动车一方,根据交强法的规定,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部开支由你承担,不分责任。(医疗费限额一万元,其他损失限额十一万。财产损失限额2千元)。
2011-07-23 07: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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