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9年,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我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每月150元的工资。我无法养活,要离开单位。我该可以要求赔偿吗?
完全可以,而且可以得到赔偿.不过你有你在单位工作9年的证据. 你也可以选择不离开单位,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还要补交你的所有社保,补发未到你们当地是低工资的差额部分,和11个月的最低工资.
2009-10-13 16:30:03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当然可以要求赔偿,到单位所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要求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发工资;3、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工资(2008年度,因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4、支付经济补偿金(9个月资);5、补缴各项社保。
2009-10-13 16:27:23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即11个月的工资。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可以要求支付你9个月的工资补偿金,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13 16: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