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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定医疗期内没有休完医疗期,过后需要休息,怎么算??

咨询者 : fa257235 - 河南     时间 : 2011-07-24 13:57:02    状态 : 已解决



医疗期是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积计算的,如果一个职工的医疗期为三个月,而他从2009年10月起开始第一次病休,那么医疗期应该是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期间约定,如果职工在约定的医疗期内没有修满三个月,休了两个月,2011年又需要休息,怎么算?

  最佳答案

丁光华律师   [河南]    13137357799

可以与单位或者医疗部门协商

2011-07-24 19:15:0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如需帮助,可拨打400-663-1764咨询热线, 或加入企业QQ800017164

2011-07-24 1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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