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结婚三年了,结婚用的房子是舅舅的平房拆迁后新盖的楼房,舅舅将拆迁平房的房产证给了我,让我自己出资买下新盖的楼房用于结婚。房子所有费用我一次付清的,我们结婚后,听说房子要交钥匙5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现在时间到了,我准备去办理,可是老婆非要将她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说这样才能证明我对她的感情,这样才能让她有安全感,我很苦恼,这个毕竟是我婚前财产,她这样要求,我认为她多虑了,而且有不好的企图,请各位律师老师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你自己要好好考虑一下了,如果办到你们夫妻名下,视为你同意将房产一半赠与给你妻子了,否则,就属于你的婚前财产!(补充回答:知道是你先买的房子,你没有看我的回答吗?办理房产证属于你对财产的重新分配)
2011-07-24 16: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