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套二手房,合同签定逾期交房支付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现因为卖家原因不能及时提供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导致过户手续晚了21天,最终两证办下来比约定交付房产时间晚了14天,我要求按照14天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卖家不肯. 想问这千分之三是否生效,是否合法.
你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滞纳金,对方拒绝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1-07-24 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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