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定金我交了5万4千元,由于甲方的房子是贷款买的,现在还没有还清贷款,经过协商甲方同意让中介垫资还贷,但是垫资所需费用大约6千元要由我来出,于是我们签订了合同,其中有这样的字样“甲方还欠银行23万元贷款未清,乙方承诺帮甲方还贷,定金5万4千元甲方只能用来还贷,在贷款还清后3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首付……”现在甲方说不用中介垫资还贷了,等到10月30日他姐姐借给他钱还贷款,于是要求我们和他重新拟订合同,要求我们把本应付给中介的垫资的费用给他,并且一切手续等10月30日之后办理。 我觉得甲方违反了合同,甲方这样修改合同延长了交房时间,甲方不需要中介垫资还贷,那也就不存在我原本需要付给中介的那6千元垫资费了,甲方却要求我把这个费用给他,这种情况下我的胜算有多少?甲方能赔偿我多少钱(合同中说违约方要付相当于房价5%的违约金)?我交的中介费5千元是否也能得到甲方的赔偿?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一、在合同中对于中介垫资还贷及由你向中介支付垫资费用有相应的条款记载吗?二、合同中未约定的事情,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三、甲方不用你代为还贷是免除了你的义务,并不是违约,至于办理手续的期限就要看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现在是甲方提出要变更或重新签订合同,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若不能协商一致,原合同仍有效,需继续履行原合同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四、在没签订新合同或变更原合同的前提下,只有双方有违反原合同的事由,才构成违约。五、中介费用是你与中介之间的协议约定的,应与甲方无关,从现有陈述尚无法知悉如何得到甲方的赔偿。
2009-10-14 18:34:35
需要结合全部的合同条款来判断对方是否违约,从你目前提供的信息看,对方要改变合同约定,没有得到你的同意,就应当按照原合同办理。
2009-10-14 19: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