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时冲动听信了销售小姐的介绍,交了买房定金和给搜房网活动的1万元(享受活动优惠),签订了房屋认购书。第二天关注该楼盘,发现电视台曝光一期的电梯问题。还有小区口要建变电站,另一科技公司污染3年困扰周边居民,另外实际产权只有63年。(04年拿的的地)。之前这些都没有对我说明的情况下,我付了定金。他的理由就是开发商都囤地(过后电话问了他回答)。而且发现销售不透明,看到我对优惠房源楼层不满意,马上拿出9楼等房源让我挑选,说一般开发公司都藏几套,综合考虑,现在我决定退房。 请问是去签订主合同的时候,提出产权问题,不同意签,这个之前的房屋认购书可以失效吗。 所需要的帮助就是如何帮助退回2万定金和1万的搜房活动费。挽回损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