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初婚初育一子,一方再婚(之前生育的孩子判给对方)。按2004年颁布的《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初婚初育一方可单独领证。孩子现在12岁,当初生育时,没有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现在计生委不给办理独生证,也没有提供解决的方法。我该怎么办?
你们小孩是1999年出生的,可能不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而且新的条例也无溯及力,建议向上级计生部门反映情况试试。
2011-07-27 13: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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