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借的A的房屋,在租借期限内我把房屋的部分使用权租借给了B,并且在签写书面协议的时候明确写明假如B要把房屋使用权出租的话必需经过我的同意才能把房屋使用权再租借给其他人。但是B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屋的使用权租借给了C,而且B在同C签合同的时候B落款的时候代签的我的名字。我要起诉的话应该以什么法律依据起诉B呢
B要租借给他人的,要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2011-07-27 10:09:32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1-07-28 21: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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