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希望好心律师帮帮我们贫穷农民,维护农民的利益。?

咨询者 : fa258132 - 四川     时间 : 2011-07-26 12:03:26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家是四川攀枝花仁和区福田镇居民。09年国家修建水电站,需要征用我们土地,赔偿时按照土地面积计算。但是我们家的土地面积和他赔偿的不符合,也就是说少计算了我们家的土地面积。为此我家没有签订赔偿协议。为这件事我们家找了政府很多次,但都不予以解决。至今快3年了还是没解决。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家该如何正确的解决此类事件。希望律师给我们农民提供一些帮助。谢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政府征用土地应该按照你家土地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偿,其少计算了你家土地的面积属于侵权行为,你家有权拒签赔偿协议。现在迟迟没有解决你家的补偿问题,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011-07-26 12:26:57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如需帮助,可拨打400-663-1764咨询热线, 或加入企业QQ800017164

2011-07-26 12:18:10

贾霆   [北京]    13552876488

如果你有意委托北京的律师,可以和我联系。 贾霆律师,曾任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咨询律师、北京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现为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510420138),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该会法律顾问,《和谐法制网》特约撰稿人。 自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 承办过刑、民、经、行等各类案件数百件。代理过“档案索赔第一案”、“歌手张可可诉天涯网侵犯名誉权案”、“知名中医学家李柏松诉北京宝芝堂中医研究院侵犯著作权案”、“刘XX故意杀人案”等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接受过〈河南电视台〉、《东方卫视》、《楼市》期刊的记者专访。“刘XX故意杀人案”还被编入《法制进行时》经典案例。 作为北京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参与过2008年北京奥运工程部分施工合同的审查、北京市高安屯垃圾处理项目(标的近60个亿)的特许经营合同的审查、项目谈判以及朝阳区环境整治、城中村危改拆迁等项目的合同审查和实施监督,并代理了大量拆迁纠纷案件。 办案之余,还曾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上海法治报》、《劳动午报》、《江南雨》、《和谐法制网》等报刊发表文章数十篇,案例文章《推定责任不能作为定罪依据》被收入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的《信仰的力量——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一书;案例文章《三百多万拆迁补偿款应该归谁》在 “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另外,著有十九万字办案手记《法庭较量》一书。 擅长的业务领域主要有刑事辩护、房地产拆迁、婚姻继承、市政工程特许经营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业务。 电话:13552876488,13164237438。

2011-07-26 15:45:36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011-07-27 08:21:3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