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丢失的一头母牛为乙所得,后乙以市价卖给了丙,请问:母牛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法律没有规定善意取得只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既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丙依法根据善意取得的规定取得母牛的所有权,母牛的所有权应该属于丙,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2011-07-26 1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