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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条上我是担保人,我写了担保十天,我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咨询者 : fa107059 - 浙江     时间 : 2009-10-15 14:28:09    状态 : 已解决



我朋友向他人借款20万,我做为担保人,但是我写了“担保十天”,现在我朋友愿意还钱,但是一下子还不出,那个借钱的人,问我要钱,是否我还用承担这个责任,因为我写了担保十天?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这要看他们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你的保证期是从债权人向你朋友主张权利或是要求还款的最后期限起算,如果有约定,则从还款期届满之日起算。

2009-10-15 14:50:57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借款时约定何时还款?你的担保责任应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应是借款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十天内,若在此期间,出借人未能向你主张担保责任,连带还款,就过了保证期间,你就不必再承担担保责任了。

2009-10-15 14:51:02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那要看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了。如果你的这个“担保十天”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09-10-15 15:17:01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在你朋友还不出的情况下,你需要承担责任。

2009-10-15 16:21:00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担保10天,不符合法律规定。2 要看主债务的还款期限。 3 。约定不明的,应该承担2年的担保责任。

2009-10-17 08: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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