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是做财务出纳的,因为财务总监从不差他的账目,所以他就利用这一点那了公司进32万,离开了北京,后来被警方抓获,我想问一下,这是构成什么罪行,要怎么判刑
你好,如果你的朋友主体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的是挪用公款罪,如果你的朋友主体身份是有限公司职员涉嫌的虽然是挪用资金罪,无论怎样都要尽快聘请律师介入案件,及时给嫌疑人切实帮助。挪用公款量刑较重,挪用资金罪量刑较轻。
2009-10-16 01:00:47
如果你朋友是在企业,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9-10-16 16:03:53
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0-16 22: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