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百姓网找到一份工作,5月15日上班至7月2日离职。进入公司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扣押6月份整月工资,要求他给我押金条,遭拒。老板口头说7月28号去拿工资。明天就要去拿工资了,估计不会顺利。故来求助,如果他们拒付我的工资,或是故意克扣。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未签合同违法、扣押6月工资违法、收取押金违法、未交社保违法。 2、可以扣押工资或未交社保为由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有争议的,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7-28 09: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