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小女孩八岁,由女方抚养,离婚时女方拿两万给男方,男方把此两万作为抚养费给付五年。五年后,小孩能否向父亲要抚养费?如果男方要求小孩随父亲生活,女方不愿,因女方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小孩的生长,加上小孩从小到大一直和母亲生活。男方长年在外工作,现已结婚并生育一女,如果随父亲也是祖母带着。所以小孩愿意和母亲生活,母亲也结婚,与丧偶的继父以及继父的女儿一家四口生活。父亲以此作为不付抚养费的理由,要么随父亲生活,要么不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女方和小孩应该怎么办?如果五年后不要男方抚养费,是否能和父亲脱离父女关系?
1、孩子归女方抚养的,五年后小孩有权向父亲要抚养费。 2、如双方要争抚养权的,协商不成应提交法院,因孩子已满10周岁,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判决孩子归谁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也不能脱离父女关系。
2011-07-28 08:52:28
您好!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夫妻离婚不影响对孩子抚养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均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脱离父女关系的情形。
2011-07-28 09: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