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只向借款人下了执行通知书,让借款人向担保人口头传达这个通知;然后执行法官又从担保人的银行帐户中扣了钱。对于执行法官的这二次行为,当事人不知他们做的对不对?如果不对,应向什么部门反映?
应直接通知担保人,不能让人转达。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16 13:07:53
法官应该直接通知担保人,不能让他人转达。
2009-10-16 15:56:27
法院监察部门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0-16 22:20:25
1 。提出执行异议。 2 。法院应该直接送达。 3 。否则程序违法。 4 。向法院领导反映。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0 10: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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