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是上海的今天早上乘坐公交陈,突然急刹车,全车站立的人都倒了下去,其中有轻伤和重伤,我身下有个小女孩被压倒了,但是当时的情况我也不能避免,小女孩的母亲把我的电话要去了,说有问题找我。我感觉很无辜,而且我也受伤了,请问我有责任吗?谢谢律师!
你没有法律责任,不需要赔偿。责任在于公交公司。如果对方找你麻烦,你可以找律师代为处理。
2009-10-16 17:49:58
你没有过错,是公交车的行为造成的,应由公交公司赔偿。
2009-10-16 15:03:35
你没有责任,应当负责的是公交公司。
2009-10-16 15:18:31
你好: 你的行为无过错,对方受到伤害是因意外事件造成的。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
2009-10-16 15:19:46
这种事件应由公交公司负责!
2009-10-16 15:23:35
这种情况由公交公司负责赔偿。
2009-10-16 15:33:43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看,你不承担责任,小女孩受伤住院的医疗费以及你个人的损失应由公交公司承担。
2009-10-16 15: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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