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下来几天亲生母亲就把我丢在医院走了,临走托付医生把我送人,这样一晃就二十多年,我们从没联系过,她没抚养过我,我也没赡养过她,为此就以下几个问题咨询一下律师,谢谢 1、我还有继承我亲生父母的遗产的权利吗? 2、如果亲生父母要求我赡养他们,我有这义务吗? 3、如果我能继承了我亲父母的遗产,还能同时继承我养父母的遗产吗? 4、如果亲生父母或养父母留下遗嘱说不分遗产给我,这行吗? 5、我的养父母能要求亲生父母支付这么多年来对我的抚养费吗? 以上问题,谢谢大家的解答
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已经形成收养关系的,你与亲生父母不再有赡养、抚养义务,与不再是继承人。 2、同1。 3、你能继承你养父母的遗产。 4、行,因为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归属。 5、不能,除非解除了收养关系。 6、如解除收养关系的,你与你亲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自动恢复,你有权继承你亲生父母的财产,也有义务赡养你的亲生父母。
2011-07-29 10: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