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提问的,律师的回答:我的独创经营管理方法可以认定为商业秘密,有位律师说“你慨是想到了一个营销的点子,还有可能构不上商业秘密,从你的表述来看,你搞的这个创意,只要一说大家都会去做,所以无法采取保密措施. 你可以在公开你创意之前和公司签订一个营销风险合同,你在什么时间为公司拿下多大市场,公司给你多少报酬. ”后我补充问了,其他律师说我的可以认定为商业秘密,但我最想关心的是我该如果保护我的商业秘密并把他合理出售?我想了个程序看是否可行:我先把我的这个营销策略实施需要多少钱,然后能在多长的时间内产生怎么样的效果,包括节约多少成本,产生多大的影响力,写出来给我的目标出售公司老总看,如果他对于我的方法感兴趣,我就和他签个转让草案(不透露核心秘密),然后到公证机关当着公证人员的面把完整的方案给他看,并在看前签订正式的转让协议。协议里面注明他看后有优先购买实施的权利,如果他购买了,我就不把这个方案给其他公司看了,并协助公司实施整个方案,如果他看后不愿意购买,那他必须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在我公开前或其他购买人公开前,方案被泄漏出去,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难点就是,如果对方看了我的方案后说其实这个方案他早就想到只是还没有实施或者正准备实施,认为我这个非独创的,而拒绝购买,但却实施了怎么办。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在签订协议后他没有购买也同意保密,然后他告诉其他人,让他修改下方案,来实施,说那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只是英雄所见略同,怎么办?这是困扰我的两个难点,希望能得到哪位律师的指点,感激不尽!还有我的这个营销方案只适合特定类型的公司,我要选择的那个公司是最适合实施这个方案的,甚至可以说是量身定制的。普通的公司不适用或者勉强用了效果不会有这么明显,因为这个方案也需要一定的实力的公司来运作才真正发挥巨大的效果。
你说的方案也还可行,但是需预防一点,看了你的方案的人如果不购买,为了防止他泄露,你和他可以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如果泄露的话,他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们之间的这份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件事情最好到公证处办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17 11:42:48
通过保密协议等解决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0-19 09: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