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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导致亲人死亡,请专业人士给予指点。?

咨询者 : fa107255 - 河南     时间 : 2009-10-17 21:20:29    状态 : 已解决



亲人是在某家属区的小路上被无驾照的试车老板撞倒,这个老板在小区附近开了家摩托车维修店,他当时正在试一辆送来维修的摩托三轮车,这辆车突然刹车失灵,将亲人撞倒致死。这条小路也并非试车的地方。交通警察说:发生事故后,肇事者积极打电话救助,没有逃逸。司机也没有饮酒。 请问:身为受害者家属,我们应该积极采取哪些行动才能保证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在河南,大约可获得多少赔偿?请专业人士指点,非常感谢。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肇事者应承担全部责任,你应速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具体数额,还需你说明详细案情,即受害人的自然状况。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17 2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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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的赔偿标准普遍比较低,建议带上全部资料请相关律师分析,可能比较好

2009-10-17 21:51:55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至于赔偿,要看受害人的户籍等具体情况来定。

2009-10-17 21:54:53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积极组织证据、计算出赔偿数额、交警会组织协商赔偿,达不成一致,只好起诉;2、本年度起诉适用的河南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54元/全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44元/全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31元/全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37元/全年; 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816元/全年。 赔偿基本包括: 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河南省的标准是5000—100000元。 可参照上述标准根据自身情况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

2009-10-17 22:23:33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该进行责任认定。 2 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3 。你可以在当地聘请律师具体计算。

2009-10-18 08:30:46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交通事故责任作出后,首先要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然后委托律师计算详细赔偿数额。据此向肇事者主张。

2009-10-18 12:08:12

张骁隆   [河南]    15139536288

苏律师回答的很详细,请参考。

2009-10-19 1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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