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轻伤害案件,对方有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我想等判决结果下来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涉及犯罪人以外的责任人),是否可行。还是必须在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诉讼呢?哪一个可能取得更高的赔偿额呢?
你好!律师作如下解答:1、你如果是受害方,在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你的权利,你可以使用,也可以放弃,待刑事诉讼判决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为不清楚还有什么情况,这是你的选择权利);2、司法实践中,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因为侵权人有可能会被判决三年有期徒刑,法院审判过程中,会依据“先民后刑”的原则,若附带民事的原告与被告人能达成赔偿协议,之后的刑事判决会考虑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含有受害人谅解了侵权人的意思),回归到本案的可能刑期,若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受害方得到了赔偿,侵权人(被告人)很可能判缓刑,因此,相较于普通的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侵权人主动赔偿的愿望及可能性较大,而单独的民事诉讼,即使判决生效,很多都会涉及执行难问题。3、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是不能诉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可以其他诉求一起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但受害方构成轻伤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小,即使支持了,数额也不会太高,只是象征性的而已!以上解答,供参考,望慎虑!
2009-10-17 23:06:19
1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简洁, 2 法院如果可以同时通知另外的责任人参加诉讼,最为合适。 3 如果法院不通知,你可以另诉。 4 赔偿按各自的责任承担。 5 聘请律师参加诉讼。
2009-10-18 08: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