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拆迁过来 我和父亲2人分的一套房 产证上写的父亲的名字 当时家庭和睦 也没在意 现在如果再拆迁 按94以后的方案算的话 我算什么身份?同住人吗? 现在户口本上 是我和他2个人 如果我现在要在产权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还来得及吗?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解答 谢谢!
你说的情况太笼统,简单答复是你住在该房屋内且有户口,那么当然是同住人,具体建议电话咨询我。耐心解答,祝您维权。
2011-07-29 21:13:15
售后公房拆迁时,对你进行了安置补偿的,虽然该动迁所得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但你对该房确实有产权.可通过诉讼方式确权..
2011-07-29 21:18:3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