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市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省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 因解除劳动关系 ,在省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我把市劳动能力鉴定交到法院,现法院以采信 ,并判决,省鉴定结论是在判决前三个月出具的。 要求单位赔偿,市鉴定结论和省鉴定结论这两个证据那个有效??? 请说眀依据。
如程序合法,应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请见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
2009-10-18 17:12:58
省鉴定结论效力大于市里的。对于你的事情,如果依据市里的判决了,对方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就应该按现判决执行,如果对方提异议了,就得看对方如何操作及下一步和程序了。
2009-10-18 18:09:27
还可以再申请重新鉴定。
2009-10-18 20:21:15
后一个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0-19 09:28:44
要是鉴定的有关程序是合法有效的话,一般是按照省里的执行。
2009-10-20 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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