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一个月辞职了 ,这月底27号到期了,我是做轿车灯线的。7月26号下午,老板娘以我上班发呆为理由把我开除了,我想她是故意拿着当借口的,实际情况是看我辞职到期了,厂里又不忙了,想开除一些人,我工作半年了,讲厂时是说60元一天的,现在我走了给我按50元一天算,这样一算我半年工资扣的差不多了 ,真的不甘心,为什么公司说给多少就多少,我该怎么反驳呢,我不能就按公司这种算法就接工资,我也不能不结工资,请问有没有那条劳动法可以帮到我,我真的被他们逼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这工资不能这样结,这样扣下去叫人怎么活啊 ,这工资可是工人辛辛苦苦赚来的,我们工人都没有签合同,希望律师给我解答,谢谢了 ,什么时候给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