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法中,农籍职工的参保险种没有明确规定,为什么各省市规定不同? 二、农籍职工若在某单位工作,最早能从什么时间补缴? 三、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劳动争议案法院不在立案。那么,我个人认为社会保险法是宪法的子法,用人单位违法了为什么不能立案?
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征缴是以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为主体的。 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违反的是公法义务,由此引发的争议应属于行政争议而非劳动争议,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举报、投诉,请求其履行征缴职责。
2011-07-31 15: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