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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买房?

咨询者 : fa260266 - 山东     时间 : 2011-07-31 14:47:50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女朋友交往,一直没有登记。因为我属于二套房利率,所以当时我付了首付和还贷款利息,用女朋友的名义在石岛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房子还在建设中,没有房产证。因为产生了矛盾,女朋友和我分手了。这套房子我应该怎样转到我的户头上呢?? 听朋友说,1、是用钱把银行的贷款还上后,然后再去法院起诉,更改合同,到房管局进行合同更改,到时候房权证就可以转到自己户头。 不知道对不对,这个 问题在于我没有那么多的钱,去还上余款。 2、就是和女朋友签订一个借名买房的协议,这样还是用女朋友的名义进行还款,房产证还是用她的名义,等贷款还上后,再进行过户。 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是需要到公证处进行更改,还是自己写的协议就有法律效益。 希望得到各位法律达人的解答,万分感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亚昆   [北京]    -

你们之间的行为是在规避国家法律对于利率的规定。建议你与女友订立协议,并进行公证,同时保留首付款出款证明及还贷证明等凭据。

2011-07-31 16: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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