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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

咨询者 : fa107389 - 湖南     时间 : 2009-10-19 19:14:50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爱人里婚3年了,离婚时约定归我,前2年孩子跟我生活,去年她强行把孩子带过去了,并要我负担孩子的一切,我不想孩子跟她,约的定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律吗,可变更吗?并且我带孩子时不要她出任何东西,我讲了她把孩子送回来,我不要她出钱。不是我对孩子不好,她说她想孩子就强行带过去了,她是否侵权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父母都是孩子的监护人,都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你们已办了离婚法定的手续,离婚协议当然是有效的,你爱人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条件许可与孩子短期住一段时间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若时间过长,肯定是不对的,法律对离婚的双方设立对子女的抚养权与探望权都是为了减轻孩子因父母离异而造成的心灵创伤,你们作为父母,一段生活结束了,但子女永远是你们的,还是建议应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让孩子快乐,不要太计较孰是熟非!

2009-10-19 1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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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重新起诉有可能变更。 (2)您可以起诉对方违法协议,要求按原来协议孩子有您抚养。

2009-10-19 19:34:52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对于她违反协议的行为,你可通过诉讼解决。

2009-10-19 19:39:50

林勇柱   [福建]    13600929106

可起诉对方履行离婚协议,要求对方归还孩子

2009-10-19 2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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