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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借贷担保?

咨询者 : fa260480 - 浙江     时间 : 2011-08-01 08:57:12    状态 : 已解决



我给人金融借款20万作了担保,现借款人"消失",其配偶在庭审时同意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现在继续在供电局上班.我现在房子被法院查封,房子金额远超20万.现在我的工资也被法院冻结了,请问这么做法院合法啊?我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反驳?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如果你做的是连带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将你们做为共同的被告来诉讼。如果仅是一般担保,那么只有在对方行使诉权后无法得到满足,再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查封并不代表着执行,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可以申请法院并提供担保来申请对你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

2011-08-01 08:50:32

沈明   [江苏]    13913851546

第一:不知你们当时对保证的范围有无约定,若不存在任何约定。那你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法院查封你房子系有法可循。 第二:不知你们是否约定保证的方式。若明确约定被保证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那属于一般保证。只有在债权人起诉或申请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属于连带保证。他妻子有无在上班,有无偿还能力,你都需承担责任。

2011-08-01 09:42:48

吴健弘   [浙江]    13588839313

你可以在被执行的范围内,主张要求借款人夫妻一起向你承担。

2011-08-02 06:20:17

邴朝祥   [浙江]    13205719192

除非你还清借款,要求解封;

2011-08-02 14: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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