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技术监督局公务人员,自己开办一经营化肥的企业。我前期借于张某70万资金,因其到期无力偿还,在其游说下在上月签定协议于09年10月1日将70万债务转为股份。现在我发现其公司经营状况混乱,债务转股份的具体手续我还没办,现在能以张某是公务员为由向法院申请协议无效,70万仍为债务吗?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张某作为公务员,开办企业在工商部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以自己名义注册的,他有可能只是隐名的,因此,你得到工商部门调查清楚,否则仅以其公务员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可能会被动;2、协议虽签订,你是同张某签订的还是同企业签订的,这是有效与否其一,现尚未办理股份转让的具体手续,你可以公司现经营混乱,行使“不安抗辩权”,限期整改,否则解除该协议,继续主张债权。3、细节决定成败!
2009-10-20 07: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