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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经商,所签合同是否有效?

咨询者 : fa107407 - 四川     时间 : 2009-10-20 02:37:13    状态 : 已解决



张某为技术监督局公务人员,自己开办一经营化肥的企业。我前期借于张某70万资金,因其到期无力偿还,在其游说下在上月签定协议于09年10月1日将70万债务转为股份。现在我发现其公司经营状况混乱,债务转股份的具体手续我还没办,现在能以张某是公务员为由向法院申请协议无效,70万仍为债务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张某作为公务员,开办企业在工商部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以自己名义注册的,他有可能只是隐名的,因此,你得到工商部门调查清楚,否则仅以其公务员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可能会被动;2、协议虽签订,你是同张某签订的还是同企业签订的,这是有效与否其一,现尚未办理股份转让的具体手续,你可以公司现经营混乱,行使“不安抗辩权”,限期整改,否则解除该协议,继续主张债权。3、细节决定成败!

2009-10-20 07:10:58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可以委托律师主张解除双方的合同。

2009-10-20 07: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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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不允许经商办企业,不过与张某向您借钱没有关系。他借您钱应当归还。 (2)已将协议转为股份把借钱的根本性质就给转变了,您的这部分钱就和企业利润挂上了钩,企业破产了您的前就可能没有了。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以后,70万元就不是债务了。 (3)以张某公务员身份申请协议无效您胜诉的把握不十分大,只能从其它方面找理由。

2009-10-20 07:37:51

曲延兴   [山东]    18663820617

协议不能因对方是公务员而无效.

2009-10-20 07:48:31

林勇柱   [福建]    13600929106

70万元转化为公司的资金

2009-10-20 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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