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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问题?

咨询者 : fa107419 - 北京     时间 : 2009-10-20 09:21:46    状态 : 已解决



我要求离婚,且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的名下,小孩三岁,她要求要小孩,我老婆给我的离婚协议书上要求该房与我父母的现住房都有小孩的继承权,应给他共计43万,这是否合理?还有结婚时她母亲确实给了我我们9万元的现金,这是否属于婚后财产?我们感情破裂是因为她去年有过一段外遇,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谢谢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林勇柱   [福建]    13600929106

外遇不属于补偿的情形,你父母的现住房你无权处分,处分了也无效,但是你父母百年后你可以继承,之后按继承法规定来继承,9万元一般是婚后财产

2009-10-20 09: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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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房屋,因为在你的父母名下,如果他不能证明属于婚内财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因房子是你父母名下的,只有你父母有处分权,你与她都不能决定该房屋的继承权。 3、结婚时他父母给你们的9万元,如果还在,你们应平均分割,如果不在了,就不能再分割。 4、因为他外遇导致你们感情破裂,你可以要求赔偿。 5、对于小孩,如果你们都要,法院会按对小孩抚养有利的原则判决。 6、建议你请律师帮你,如果在北京城里,律师费可收4000。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家庭婚嫁部聂本勇律师

2009-10-20 09: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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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不因为您夫妻是否有协议而取得继承权,孩子的继承权对于您来讲事法定的,对于您父母只有其配偶,子女是第一位的继承权。您爱人如此要求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您可以拒绝。 (2)婚前给您属于您个人财产,婚后给没有特别指明则属于您夫妻共同财产。 (3)他的婚外遇可以作为您多分财产的理由。

2009-10-20 09:56:10

李永超   [河南]    13253312191

你父母的房子,无权要求分割,父母在世的话,更谈不上继承的问题。 她母亲给的9万元钱属于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应当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当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 简单的外遇不能成为要求补偿的理由,必须是重婚等法定情形。 离婚的话,不会完全按照对方提出的离婚协议进行。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 建议详细咨询律师或聘请律师办理。

2009-10-20 10:03:13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您好: 房子的产权属于您父母,您无权要求分割,您父母在世,谈不上继承的问题。单纯知道对方有外遇,不能提出赔偿。婚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判决。

2009-10-20 12:26:43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因为房屋登记的是你父母的名字,所以对方无权要求房子的补偿,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积极争取。 你要是可以证明对方有外遇的证据的话,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2009-10-20 14:50:4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因为她去年有过一段外遇,你可以要求赔偿; 你父母的房子,无权要求分割。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0-21 10:13:30

林丽   [北京]    18911690537

房子如果是你父母的产权,那么你有继承权。她父母给你们的9万元要看是赠与个人还是你们夫妻双方。

2009-10-23 15: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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