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老家亲戚,于今天9月份时,在自家厂地施工,107国道旁边。掘土机不小心挖断了埋在地下的电缆,施工前,也看到了“下有电缆”的标识碑,没想到埋的很浅,他想问题可能会比较严重,于是先报案了。市里来人把他带走了,后据说是军用电缆,又正好在国庆期间,现在人还没出来,请律师帮助?他这属于什么性质,构成犯罪吗?
可能构成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3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
2009-10-20 09:35:49
犯罪一般带有故意的性质,但也有很多过失也可能构成犯罪,就像你朋友的事一样,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过失损害电力设备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聂律师。
2009-10-20 09:47:34
您亲戚的行为应当属于过失,过失也有可能构成犯罪,但一般比故意轻。
2009-10-20 10:20:3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