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福建厦门包了一辆中巴报废换下来的出租车,现在想退押金,谢谢。协议如下: 包车订金协议 车主 有坤驰闽DY 号出租车,转包给 承包。此车于2011年7月左右可上路,乙方先交给甲方50000元正人民币。 双方协议,此车押金为150000元正,月租费7500元正。其他费用由乙仿承担,甲方在乙方营运期间不承担任何费用。 乙方在协议期间如果要退车违约,违约金为10000元人民币。 此车合同待车营运时签定。 备注1:甲方如不包给乙方,违约金也为10000元整。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按指押 按指押 2011年6月4日 备注2:新车无论什么时间出来,乙方随时准备接车。3:接车第二天交租金 备注都是后来加上去的。
中巴已经报废,你们之间的协议无效,对方应全额退款!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08-01 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