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将自己的土地以口头承诺的方式给了乙方,现甲方能否向乙方要回土地,并且乙方已经早在土地上盖上了房子,也没有给甲方任何赔偿。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1-08-01 1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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