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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楼处有权起诉买房者吗??

咨询者 : fa241922 - 河北     时间 : 2011-08-02 08:34:47    状态 : 已解决



于2010年1月6日付首付买的房子,但是由于夫妻打离婚官司至今未果,所以按揭手续一直没有办理,请问如果我们一辈子离婚书下不来难道房子就可以一直这么不用办按揭手续的住下去吗?售楼处多少期限内有权起诉呢还是售楼处没有办法催我们办按揭手续呢?(现在房子只签购房合同没有房本,合同都在售楼处那)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因为是婚内买的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为,你们与开发商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婚姻关系与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你们离婚以及对房屋归属的约定或判决,都不会影响开发商对你们行使合同权利,也不会影响开发商对你们履行合同义务。 3、至于售楼处何时有权起诉,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约定,只要你们构成违约,开发商自你们违约之日起2年内均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4、作为买卖合同的双方,你们有权利取得一份合同,故可向开发商要求合同副本,以便及时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

2011-08-02 08:44:4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1-08-02 11: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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