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您这样说,那么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不出现人员事故的一种保障形式么,能否这样理解?应该和五年这个期限绑定没有任何关系吧,比如说我在这个企业工作了两个月,之后我不想做了,那么我在一个半月内提起离职申请,那么这个企业必须在月底给我一个答复,否则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还有您说的签了劳动合同之后是否在学校和企业签订的《大学生毕业就业协议》失效?失效后所谓当初承诺的违约金3000是否失效呢?如果失效,那么理解我们顶岗实习期间拿毕业证书以及档案的问题呢?毕竟我们还没有毕业,如果中途离职是不是影响拿毕业证书以及提取档案?比如说两种情况:一是我来企业工作的第二个月企业要求我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五年,实习待遇按实习期间结算,福利都有)但之后想离职走人这种存在违约?合同签了,那么学校的协议就自动解除么,人也走了还存在违约?第二种情况:假设我在第一个月不和企业签合同而离职?后果呢?
1、劳动合同并不能阻止员工发生人身事故,不过是有利于在发了争议,包括人身事故后,有利于员工搜集证据,保护员工利益。 2、劳动合同可以固定期限,也可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也可长可短,但无论期限长短,员工依法享有辞职权,即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011-08-02 09:52:13
你好,按照劳动法办理就行。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2011-08-02 19: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