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拖欠很久,4万多元,已经去过经侦科,交了3000元把人放了,现在又要去检察院,请问该如何处理?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交3000元是取保候审。建议委托律师。
2011-08-02 13:31:36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并及时筹款将信用卡欠款还清.
2011-08-02 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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