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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给公司且有前任法人签字和公章的收条能否拿到我的款项?

咨询者 : fa261044 - 上海     时间 : 2011-08-02 12:57:18    状态 : 已解决



2010年8-12月公司向我借款总计75000元,由前任法人签字盖公司公章的欠条。又由于资金短缺,2010年12月23日,由合伙人正式进入,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且是现在的法人代表。我现在该向谁收回我的借款。且我现在在此公司上班,如果辞职可否拿到相应的款项。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孙元   [上海]    13918818371

你好,以公司名义借款应当向公司法人主张欠款,并且注意诉讼时效,应当可以拿到相应款项的。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孙元律师祝您维权!

2011-08-02 13:48:51

赵英菊   [河北]    13081128785

应由公司承担欠款。不论法定代表人是否更换,公司均承担还款责任。

2011-08-02 13:51:54

卢亚恒   [上海]    11111111111

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2011-08-02 17:15:33

丁龙   [上海]    13681902600

向公司主张,要求公司偿还你.

2011-08-02 21:56:38

范嬛菁   [上海]    13901616841

你应当向公司主张债权,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原先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2011-08-04 1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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